坤成新聞

2011年1月22日坤成校友会文告

坤成校友会文告

2011年1月22日


 

      坤成校友会对吉隆坡高庭驳回起诉坤中董事会剥夺本会于坤中董事会作为一个团体之地位与权益表示遗憾。

      根据法官之口头判决,一个组织被派出去的代表在中选职位后即变成个人身份,他在该组织的所作所为不再受隶属组织的约束,甚至可违反隶属组织的宗旨和意志行事;亦即,尽管该代表因故无法出席会议或执行任务,隶属组织无权更换代表以取代之,必须等到下一个选举会议,经历选举过程才能合法出席会议及执行任务。这并不符合目前一般社会各类团体的运作惯例和模式。

      法官的口头判决仅考虑坤中章程中所提及之第6条文,对于多次于法庭上讨论之其他条文,以及由诉辩双方证人供证时所确认于约定俗成下运作了20年以上之组织惯例,皆未被列入判决考量。

      有鉴于华社众多团体的组织运作通常是于约定俗成下进行,这个判决将会对现有华团组织运作即时带来严重的冲击,影响深远。

      坤成校友会始终认为其在坤中董事会的权益和地位被委派代表所剥夺,理事会一致议决上诉此案。

      本会吁请各社团组织关注此案,维护现有社团运作规范,捍卫组织外派代表的主权。

About the author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