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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商报]坤成女中赞助人2大会,疑条文不公有违章程

●南洋商报
新闻时间: 2007/05/16 17:57:51


(吉隆坡16日讯)坤成女中赞助人临时赞助人大会及常年赞助人大会召开在即,部分赞助人却发现本届大会出现对赞助人不公平及董事会有违章程的条文。

他们认为,其中对赞助人最不公平的事项,就是董事会规定只有社团和商号的赞助人可以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表决议案及选举董事,而个人赞助人则不可以委托代表出席,赞助人认为这无疑是双重标准,因此呼吁全体的赞助人亲自出席将于本周日召开的临时及常年赞助人大会,参与投票及表决议案。

要求董事会解释

以张月瑜、陈儒霖及黄荔嫔为首的一众坤中赞助人,在星期三召开记者会,提出他们的不满与抗议,要求董事会给予解释。

张月瑜代表发言指出,这两项会议(临时及常年赞助人大会)的不公平事项,包括:

1.不公平的董事选举:按照常理,选举细则应该在董事选举提名截止日期前公布或随同提名表格一起发出,但是在本届提名截止日前在5月15日中午12时结束后,仍未将选举细则公布。按照校长的说辞,”选举细则仅会在赞助人大会上由董事长丹斯里钟廷森公布,董事长的做法使被提名人进入一个不公平的选举。

2.董事会违章:根据提名表格,只有个人赞助人可被提名,这与章程第5章第6条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规定有所出入,可见董事会已超越了赞助人大会,擅自修改章程。同时,董事长也不依照章程,董事一任是3年,不是如董事选举提名表格上所载的2007/2008。

出现不合理双重标准

她说,除了上述不公平的状况之外,董事会今年也规定只有社团和商号赞助任可以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表决议案和选举董事,但个人赞助人则不可以委托代表,这里出现了双重标准,非常不合理。

她认为,董事会的规定剥夺了个人赞助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行使赞助人的权益,严重歧视个人赞助人在赞助人大会中的身份及侵犯其权益。

“从以上3个疑点,可以预见即将来临的坤中董事会选举会有许多不公平与黑暗之处,因此我们绝对有理由相信董事长在大会当天宣布的选举细则,将会有更多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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